经研究决定,辽宁大学2015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2015年3月21日开学。
现将开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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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因故不能按时报到上课的同学,须事先和办公室辅导员请假,联系电话:024-62202409,无故不报到者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(4)本学期上课时间为: 2015年3月21日——7月5日,周六、周日白天上课。课程包括:宪法学、法理学、民法学、法律方法论、英语、政治,任课教师推荐研究生学习阅读书目。
(5)请各位同学安排好本职工作,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缺课。缺课者将严格按照《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考勤管理办法》处理。
外埠学员请做好住宿准备。学习期间,食宿自行安排。
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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